答:所需材料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外文版可在三亚市外事侨务办办理中文翻译);
3.有关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在三亚工作或生活的证明(工作证(非英文则需翻译)或暂住登记证明);
4.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外文版可在三亚市外事侨务办理中文翻译);
5.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