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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变更手续

受理机构 三亚海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年检 不年检
特别程序 收费 不收费
办理窗口 三亚海关审批办窗口
办公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50—51号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 0898-38860110、0898-38860763
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办理依据
  • 办理条件
  • 申报材料
  • 材料下载
  • 在线办理
  • 网上办理流程图
  • 办理流程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海关总署、2005年3月31日颁布、第四十五条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以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1:书面申请(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5:海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单位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6: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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