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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三亚海关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期限 | 3个工作日 | 年检 | 不年检 |
特别程序 | 无 | 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窗口 |
三亚海关审批办窗口 办公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50—51号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 0898-38860110、0898-38860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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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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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第五条;2014年3月13日起施行
2:《海关总署2005年第18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公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海关予以核发证明。
报关单位可以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聘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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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3:报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海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单位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1:委托书 (样本)
2:委托书 (空文本)
3: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新)
4: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样表
适合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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