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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人员备案

受理机构 三亚海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年检 不年检
特别程序 收费 不收费
办理窗口 三亚海关审批办窗口
办公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50—51号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 0898-38860110、0898-38860763
办理结果 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 办理依据
  • 办理条件
  • 申报材料
  • 材料下载
  • 在线办理
  • 网上办理流程图
  • 办理流程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第五条;2014年3月13日起施行
    2:《海关总署2005年第18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公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海关予以核发证明。 报关单位可以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聘用合同关系。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3:报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海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单位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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