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解读
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275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我省是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后全国首个出台配套规章的省份。《规定》是海南地方消防立法的又一重要成果,对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新时代海南消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定》的主要亮点
1.凸显了民生保障要求,规定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改善老城区、城中村等区域的消防安全条件。
2.适应“智慧城市”建设,规定了推广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
3.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明确和细化了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行业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
4.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化解火灾风险。规定在老城区、城中村、偏远农村推行火灾惠民保险,在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推动建立行业消防安全自律机制。
5.突出火灾防控“靶心”,对火灾高危单位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结合我省石化产业发展实际,规定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与本单位生产技术相适应的应急处置队伍,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
6.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履行消防安全巡查、灭火救援、消防演练和宣传工作职责。
7.创新社会消防治理,突出落实网格化管理,规定乡镇、街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农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8.明确派出所职责,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民警和消防文员,并赋予其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托范围内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等,为派出所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9.注重消防考评结果应用,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社会单位评先评优、评级评星内容。
10.责任关口前移,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实施严厉问责,规定了6种问责情形。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1.确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总体原则
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政府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其他政府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以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完善了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一是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并履行制定实施消防规划、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指挥重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等职责。二是细化规定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履行6项消防工作职责。
3.健全了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一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规定了发改、国土、住建、财政、市政等部门,从规划、立项、经费等保障方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协助灭火救援的职责。二是行业消防监管方面,明确了旅游、工信、通信、教育、文体、卫计、民政、商务、安监、工商、交通、住建、质监等职能部门,研究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三是消防宣传教育方面,明确了教育、人力资源、司法、科技等部门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方面的职责。四是社会诚信方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业组织应当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推动建立行业消防安全自律机制。
4.夯实了基层消防工作基础
一是夯实基层消防管理基础,规定乡镇、街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农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派出所配备专兼职消防民警和消防文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二是夯实基层消防力量基础,规定街道、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农村建立志愿消防队。三是发挥保险作用,提倡在老城区、城中村、偏远农村推行火灾惠民保险,在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化解火灾风险。
5.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一般单位,规定了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8项。二是重点单位,规定了重点单位除了履行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6项职责。三是火灾高危单位,火灾高危单位除了履行一般单位和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6项职责,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开展消防安全状况评估,配备防毒面具、紧急逃生设施、疏散引导等消防器材。四是个体工商户,规定应当加强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五是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特别强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等活动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6.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目标责任制度。通过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定期报告制度。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将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情况向省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作消防工作报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应当将本单位以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工作情况向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专题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消防安全工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三是检查考评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将消防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单位评先评优、评级评星内容。四是奖惩制度。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五是督办整改制度。部门发现本行业、领域的单位和个人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督促其限期改正,并书面通报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六是问责制度,规定了六种问责情形。七是追责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厉追责,体现了权责一致和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责的要求。
三、典型火灾事故警示
案例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火灾事故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8日18时15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8号发生火灾,消防部门立即调派14个中队3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开展灭火工作。21时许,明火被扑灭。经全力施救,共营救出被困人员73人,其中19人遇难,8人受伤。这是典型的集生产经营、仓储、居住等于一体的“多合一”建筑。其中,地下一层为冷库区,共6个冷库间,总面积5000平方米,正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地上一层为餐饮、商店、洗浴、广告制作、生产加工储存服装等商户,总面积约6600平方米;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均为出租房,总面积约8300平方米,共305间房、租住400余人。
(二)火灾原因
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三)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大兴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立案调查;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西红门镇有关负责人立案调查,并对火灾事故应负直接责任的西红门镇10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二浙江省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5”重大火灾事故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17年2月5日17时20分许,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60号春晓花园5栋5-1号天台县足馨堂足浴中心发生火灾,该单位是个体工商户,其经营场所为租赁的一至二层商铺,营业面积约98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为叶爱钧等8人。经查,足馨堂2014年装修投入营业以来,没有建立专门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也未对员工进行必要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该起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
(二)火灾原因
起火原因是足馨堂2号汗蒸房西北角墙面的电热膜导电部分出现故障所致。
(三)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足馨堂股东、法定代表人厉某等9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台州市政府、温岭市公安局、天台县公安局等6人受党纪或政纪处理。
案例三江西省南昌市白金汇酒店唱天下KTV“2·25”重大火灾事故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17年2月25日8时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海航白金汇酒店唱天下KTV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分A、B两座塔楼,裙楼共4层,起火层为裙楼1-2层唱天下KTV的改造施工工地,过火面积约1500平方米。该起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伤。
(二)火灾原因
火灾是由于切割装修材料的火花引燃施工现场易燃材料而造成。
(三)火灾责任及处理结果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唱天下会所经营者丁某某等7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唱天下会所股东刘某某等1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取保候审;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16人在任职期间,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受党纪政纪处分。
案例四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贾王庄村三里河转盘西南、紧邻南北向鲁平大道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该建筑物总面积2272平方米,设有不能自理区1个,半自理区1个,自理区2个,另有办公室、厨房等附属设施。不能自理区建筑为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房,其他区域建筑均为砖墙、夹芯彩钢板屋顶,所有建筑物为单层。火灾共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745.8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7.1万元。
(二)火灾原因
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接触不良发热所致。
(三)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院长范某某等4人被判有期徒刑;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鲁山县民政局、鲁山县城乡规划局等有关单位23人被逮捕;鲁山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25名相关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
案例五三亚市吉阳区津海建材城内李少华仓库“10·30”火灾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30日9时25分许三亚市吉阳区抱坡路抱坡村李少华仓库发生火灾。李少华仓库发生火灾的七间铺面内储存物品为副食品、日用品、装修材料等货物,受火灾蔓延影响,毗邻李少华仓库的恒新苗圃仓库的四间铺面也发生火灾,起火的两个仓库均为钢结构库房,火灾烧毁仓储货物、仓库钢结构建筑构件等,过火面积37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以财产评估公司最终核定为准(受灾人申报财产损失为2700余万元)。
(二)火灾原因
起火原因系电焊作业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
(三)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陈某某雇用的周某某、李某某在电焊作业过程过失引发火灾,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失火罪对3人立案侦查。
案例六海口市琼山区金花新路住宅楼“3·5”电动车火灾事故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17年3月5日8时20分许,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金花新路17号(洪庆江)住宅楼1层发生火灾。该住宅楼共有6层,2008年建成,2009年开始出租,每层180平方米,共有27间房屋出租,一层大厅供租户停放电动车并充电。本次火灾致使停放在一层大厅的电动自行车13辆、人力自行车1辆烧损,二层以上烟熏,过火面积约55平方米,火灾造成2人死亡(其中1人为送至医院救治数天后身亡),5人受伤。经统计,直接财产损失为7.8万元。
(二)火灾原因
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故障所致。
(三)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对洪某某(房屋所有权人)、洪某(房屋管理者)、王某某(最先起火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提起公诉。
(海南日报丁安)